甲方:
乙方: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愿向乙方处申请办理广电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广电业务套餐办理方案
1、甲方自愿订购乙方提供的以下业务套餐:启萌乐园基础包
2、甲方办理上述业务套餐需一次性缴纳120元的智慧广电升级服务费(新装、次台及非居民用户、乐家套餐内调档无需缴纳该费用),该项费用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智慧社区/智慧小区等人性化模块服务。乙方在业务套餐生效后赠送10元/月到甲方账户,时长12个月,合计120元。
二、业务预存款说明
甲方缴纳的业务预存款可用于办理本协议时甲方绑定的终端设备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业务套餐含有预存返还费用或赠送费用的,只能用于保证该业务套餐的正常使用,不能用于小象互动专区订购、计次点播等非套餐产品消费。
三、一般条款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业务套餐为长期套餐,甲方承诺服务期内不销户、退网或报停;服务期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欠费停机,停机期间业务套餐正常计费。甲方选定的业务套餐之服务期为自业务开通之日起一年。
2、服务期内,乙方按甲方选定业务内容向甲方提供电视、网络等服务。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后,若甲方不继续使用乙方服务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3、如因乙方原因无法为甲方开通选定业务服务内容的,在确认甲方已订购该业务服务后,可全额退还业务预存款。如甲方在合约计划中因装机地址或使用地址改变,导致无法使用乙方业务服务的,业务预存款不可退还,但可转为乙方其他产品预存款。
4、乙方负责其提供的网络的安装调测和维护。乙方为甲方自购适配本业务套餐的终端设备提供有偿的安装调测服务,甲方负责自购终端设备的维修费用。
四、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明确的内容,以《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协议》为准,本协议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方阅读并打钩确认后生效,对甲方、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七、在不影响甲方经济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对业务套餐内容进行变动或调整。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对业务套餐内容享有解释权。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